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市级专项应急演练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世园会在我市举办这个重要时期,全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逐年分批实施演练的工作思路,现就今年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一、演练内容
(一)自然灾害类
由市气象局组织开展处置异常气候灾害应急预案演练。
(二)事故灾难类
1.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重大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演练。
2.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三)公共卫生类
由市卫生局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演练。
(四)公共安全类
1.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2.由市信访局组织开展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二、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国务院应急办下发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成立应急演练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演练前要对预设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做好演练准备,认真组织演练的实施,做好演练的安全和保障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二)遵循“结合实际、着眼实战、注重实效,精心组织、磨合机制、检验预案”的工作原则,制定演练方案和脚本,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专项应急演练,由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演练方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演练要充分结合世园会在我市举办这一重大活动机遇,有组织有计划开展以服务保障世园会圆满举办的相关预案演练。
(四)演练承办单位要提前7天把完整的演练方案报市应急办。没有列入本计划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预案制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演练。
(五)演练要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总结和评估报告于演练结束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