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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严格实行购前申报和受益公示,插秧机由区县农机部门初审后报市农机推广站和市农机办审批。

  三是加强培训。1、市农机推广站牵头,指导组、厂商配合,开展育秧技术培训(2月底前)。2、指导组督促指导各区县会同有关厂商,通过召开现场会、技术培训会等形式,加强育秧插秧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农户和机手的培训(3月初)。

  四是项目带动。1、部市项目县先行一步。梁平、长寿、大足、涪陵、南川、忠县、巴南、万州、合川、荣昌、石柱等部级项目县,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实施。梁平、长寿、大足3个部级项目县,在抓好2011年机插秧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项目总结验收有关工作。2、强化机插育秧示范。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抓好水稻机插集中育秧示范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化机插秧苗示范。

  五是创新机制模式。1、积极探索机插秧育秧技术本地化,采取集中育秧与分户育秧相结合,旱育秧与水育秧相结合,条件成熟的地方应大力提倡育商品秧。2、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走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路子,通过重点扶持水稻机插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机插秧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工作督导

  (一)深入指导。市机插秧指导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转变作风,重心下移,靠前指导,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区县,要及时与当地分管局领导和区县领导协调沟通。各地农机部门派出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舍和田间地头,开展督促检查,做好机插秧育秧管理、插秧田块和插秧机具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联系会商。1、指导组及时召开碰头会,交流、分析、汇总情况。2、市农机办及时听取指导组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和对策,提出工作要求。

  (三)强化质量监管。市农机鉴定站继续开展插秧机质量跟踪调查,督促有关企业整改。因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补贴资格。

  附件1:
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由罗泽宽同志带队,孙友阶、杨培成、李树平(联络员)、杨海林、李杰、袁忠参加,负责指导永川、大足、荣昌、巴南、南川、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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