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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主要措施
  1、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在总结盐田区妇幼保健院与计生技术服务中心资源共享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妇幼卫生、人口计生公共资源共享的路径,推动妇幼卫生与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融合。二是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推进光明、坪山新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进一步落实“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强化妇幼保健辖区管理职能,在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现行体系框架下,明确妇幼保健中心的保障政策及运作模式。
  2、完善管理模式,加强重点督导,提升管理绩效。一是根据妇幼卫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修订《深圳市妇幼卫生工作评估标准》,制定2011年深圳市妇幼卫生重点督导内容,完善现有的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和评估模式,坚持全市日常督导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模式,加强对民营医院、基层医院的重点督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的监测,根据2010年的妇幼卫生监测情况,制定2011年我市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及预警值,及时预警。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支持和促进市、区妇幼保健院达标上等,不断提升全市妇幼卫生管理的综合水平。
  3、抓好技术培训,提高产科质量,巩固“降消”成果。一是强化人员队伍的培训。扎实开展助产士岗位规范化培训,根据我市产科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降消”项目培训的成效。二是开展全市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活动,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新生儿危重症抢救能力,提高产科质量。三是继续抓好全市孕产妇和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及时总结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防控对策,控制和降低我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4、发挥资源优势,规范服务内容,预防出生缺陷。发挥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优势,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一是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各孕妇学校、优生门诊、社康中心及生育文化中心,向广大市民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二是规范和整合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孕前保健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是完善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机构网络建设,全面推行深圳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规范,提高产前筛查率。四是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拓展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服务项目,全面普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筹建全市新生儿听力评估中心,提高确诊病例追踪治疗水平,减少残疾儿童的发生。
  5、推进项目实施,落实工作指南,促进妇幼安康。实施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一是按照我市妇幼安康工程各项目工作指南要求,全面规范实施乳腺癌防治、宫颈癌防治、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网络建设、生殖道感染规范化防治、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筛查与干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等妇幼安康工程项目防治方案,推广技术规范和适宜技术,建立完善的疾病防治网络和转诊会诊机制。二是加强对各实施单位的指导,在去年全面开展妇幼安康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各区要结合实际,发挥特长,在妇幼安康工程项目上按统一部署实施,各有侧重,各有所长。三是开展妇幼安康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掌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及时总结各区的实施经验,进行交流。四是积极支持开展妇幼保健科研项目,提升我市妇幼卫生科技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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