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强社会效益
1.促进基本医疗卫生公平。一要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调整和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建立涵盖计生、职业卫生等领域,主动干预、有效管理、连续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协调社保等有关部门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各类参保人群的待遇差距,加大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减轻市民大病费用负担。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以支付制度改革为切入点逐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加大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力度,建立常用药品集中遴选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用药管理制度,促进合理诊疗。二要合理分担基本医疗费用。坚持政府卫生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有效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优化卫生投入结构,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卫生投入效益。三要解决好卫生资源短缺问题。完善重大卫生项目建设责任制,采用老医院带新医院的方式,优化医院筹建队伍结构,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加快建设好已经开工或立项的大型医院,加快推进资源薄弱区域的卫生建设项目。
2.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一要改革补偿机制,促进医院形成控制服务成本的内在机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协调物价部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收费标准,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标准。改革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方式,推行按服务量、服务质量核拨基本医疗服务补贴的“补需方”机制,建立体现公平、有效激励的财政补助机制。改革医院收费结算方式和医保支付方式,对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按病种、按病例分型以及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院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二要落实质量经营管理机制,降低行政后勤服务成本。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成本控制标准,推动全成本核算与控制,推动绿色环保医院建设,落实节能减耗措施。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医院每百元业务收入支出比“十一五”期末降低10%。三要完善综合性管控措施,控制“两费”不合理增长。完善人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控制制度,采取行政、经济、法律、信息等措施,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将“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两费”控制在全省医院平均水平左右。
3.促进人口计生惠民利民。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现法定政策与地方政策相补充、计生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相衔接,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一要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完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制度。二要建立计生手术并发症免费诊治制度,继续完善长效节育手术奖励制度和政策外怀孕落实补救措施补助制度。三要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形成合力,在入户、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救助、住房、养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倾斜,扩大受益面,提高受惠度。四要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力度,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全面建设惠民计生、和谐计生。
4.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以卫生、人口计生职能整合为抓手,整合服务项目,衔接服务链条,实施生命全程健康服务,提高家庭健康水平。完善市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有针对性普及健康促进技术,提高居民自我保健水平,形成人人对健康负责的新局面。发挥计生基层网络优势,阻断非法接生,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完善预防出生缺陷和新生儿、儿童疾病筛查体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提高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促进全体市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坚持预防为主,以健康教育为先导,抓好重点病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以预警机制建设为重点,扩大监测检测覆盖范围,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全市公共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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