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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通知
(沪教委职〔2011〕11号)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现将《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希望参加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在各区县教育局及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的政策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附件: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张福顺,联系电话:23116722)

  附件:
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工作,现制定2011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随迁子女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与管理机制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以“学生申请、学校招生、统一办法、全市统筹”为原则,成立“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联合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各项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1年计划招收随迁子女6000名,纳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外省市招生计划。招生学校根据各区县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人数、学校办学条件,确定招生计划。根据目前本市随迁子女主要集中在市郊区县的现状和区县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招生学校的招生区域以市郊区县和本区县随迁子女为主、兼顾跨区县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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