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家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温守荣 副市长

  副 组 长:石文怀 副市长

  成   员:黄润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林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舒善隆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农 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高 新 市城乡建委主任

  李 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杨玉山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甘泽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光周 兴宁区副区长

  葛沛嵩 江南区副区长

  唐 飞 西乡塘区副区长

  麻青源 青秀区副区长

  黄善宝 邕宁区副区长

  农 民 良庆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是从规划建设管理着手,研究制定标本兼治城市交通拥堵的政策、规划、计划、方案和措施。治标要着眼当前,措施有力,快速见效;治本要从长计议,统筹考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李秋生支队长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联系电话:2890018,传真:2890002)。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交通管理及缓堵治堵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推进缓堵治堵工作的开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警力疏导交通力度,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在路面上,加大对易堵路段路口的交通指挥疏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威胁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配合指导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工作,路内机动车道停车泊位的规划、整治工作;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