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南府办〔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乳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忠 副市长

  副组长:孟金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耀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伟市 卫生局副局长

  李云喜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德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云康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黎富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雷 波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梁秀卿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杨 捷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

  樊保华 市粮食局副局长

  汪东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莫伟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丁伟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抽调。

  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县(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各环节的监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