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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注销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注销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沪交港函〔2011〕6号)


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单位不再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经研究,注销你单位所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沪外)港经证第(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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