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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南府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周家斌等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周家斌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政府法制、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规划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国资委、驻京联络处、接待办、政府采购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三街一区”办、市管国有控股公司,水城建设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各城区人民政府。

  温守荣副市长

  负责政法、民政、农业、人口计生、园林、人防、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园林管理局、林业局、粮食局、人防办、扶贫办、信访局、应急办、调处办、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联动中心,残疾人工作。

  联系南宁警备区、预备役师高炮团、武警市支队、消防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流动人口办、气象局,各县人民政府。

  李志勇副市长

  负责科技、商务、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口岸办)、旅游局、城乡数字化建设办公室、供销社、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管委会、国际会展公司。

  联系市工商局、工商联、科协、贸促会。

  肖志钢副市长

  负责市城市管理、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五象新区建设、保税物流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五象新区指挥部)、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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