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农机作业、维修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强化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作业的市场监管。
积极培育农机大户,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协会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的农机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农机服务网络。大力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加强组织引导,推动小麦、水稻跨区机收由平原向丘陵山区发展,农机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耕、机插、机播和机械植保等环节拓展。创新农机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订单作业、承包服务、土地托管等服务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建立农机服务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农机抢收抢种、抗旱排涝等抗灾减灾能力。大力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加快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
(四)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全面实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管理网络,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提高农业机械上牌率、检审率和持证率。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安全互助组织,依法开展互助保险、合作救济。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三、加快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适合我省农村生产条件的农机产品。针对不同地区特点实行差异化发展。结合我省机械装备制造业区域优势,有针对性地发展大马力、高性能耕作、栽插、收获、烘干等农业机械,重点发展中小型多功能耕作、灌溉、播种、植保、收获、加工等农业机械。根据我省装备制造业产业布局情况,合理布局农机工业,避免同类型产品重复建设。
(二)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投资农机工业,新建或参股农机企业,促进我省现有农机工业企业改造升级。积极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在交通运输机械生产、动力机械生产、泵阀生产等方面有技术、人才优势的企业投资农机工业,采取参股现有农机企业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单独投资新建农机企业,从整体上提升我省农机工业水平。
(三)重点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和产品,着力培育优势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