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紧紧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机工业上规模、上档次,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制造水平,积极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道路,实现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实行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结合各地装备制造业基础条件,发展适销对路的农机产品。
重点突破,协调发展。以实现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坚持大、中、小、微农机具并举,促进农机农艺有效结合,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结合实际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优化农机工业区域布局,实行差异化发展。
创新机制,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创新农业机械化投入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引导农机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机制,提升农业机械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学发展。
安全高效,持续发展。适应环保型社会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研制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400万千瓦,每年递增7%,其中排灌动力机械达到5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年均提高4个百分点。水稻、小麦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马铃薯、油菜、玉米等机械化水平明显突破,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养殖业、林业等机械化协调推进。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较2010年增长200%。建成一批农机企业省级技术中心,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