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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动用事业基金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动用事业基金的批复
(沪农委[2011]15号)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市级南繁基地改建工程资金缺口拟动用历年结余资金的请示》(沪农技[2010]42号)已收到,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在事业基金中列支海南省三亚市警备区内原农科院基地改建工程所需缺口资金320.2万元。上述缺口资金不得使用各类财政性结余资金。请你单位按规范程序办理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和建设报批手续,在核定资金限额内使用资金,做好审计审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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