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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2006年度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浦东新区2006年度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意见
(沪农委[2011]51号)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2011年1月18日,由市农委组成的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组对你区2006年度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听取了你区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等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档案资料,实地抽验了部分项目建设现场,经研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建设计划与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面积为2000亩,建设地点位于航头镇长达村,建设内容分别为粮食仓库、水泥晒场、水泥道路、土地平整、砂石路、水泥明沟、地下渠道、渡槽、农桥和河道生态护坡等,完成工程量为计划的100%。项目于2007年6月启动建设,2008年5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

  (一)拨付情况:截止2009年7月底,市级财政资金已拨付600万元,占计划拨款数的100%;浦东新区财政通过报账已支付570万元,占计划拨款数的95%。

  (二)结算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经审计后确认实际完成总投资为629.25万元;超计划投资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三)市级财政资金未付部分在浦东新区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收到验收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三、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

  (一)程序比较规范。项目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相关合同管理、资金拨付手续、工程审价和项目资金审计等操作程序规范和手续比较完备。

  (二)管理比较严格。项目建设中注重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把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是坚持现场监督与质量督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单体工程验收相结合等办法;二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按时进行交流工程进展情况和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难点;三是坚持执行有关项目建设责任制,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廉政责任制;四是坚持抓资料归档,完善资料管理。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资料做到原始、真实和客观。从现场查验的情况看,项目基本符合有关建设管理规定。

  (三)效果比较明显。项目建成投入运行,效益比较明显。一是有效提升抗御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水泥明沟、地下渠道相配套,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能力,使中低产田变为稳产、高产、高效粮田,从根本上保护了农民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二是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田间工程的配套,改善了生产条件,并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了土壤肥力,水稻增产4%。三是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粮田设施的进一步优化,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为农业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并有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的申优254、秋优金丰、南粳46等优质稻,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四是有效改善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境质量。通过低压暗管灌溉,节约水资源25%以上;河坡整洁、河道清洁和绿化净洁。同时,项目区既是市级水稻千亩丰产方、区农委优质稻研发基地,又是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窗口,起到了以点带面,辐射周遍,为提升全区面上粮食生产水平发挥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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