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1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将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精神卫生服务平台,提升社康中心心理卫生服务水平,扩大精神卫生服务覆盖面。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防范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发生,提高市民心理健康水平。
一、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大力推进市精神卫生中心“五位一体”战略实施,加快市康宁医院综合楼及市健宁医院建设。加强各区精神卫生专科的建设。大力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精神专科门诊或临床心理咨询门诊,发挥社康中心及各类心理咨询机构在心理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二、规范精神卫生服务工作
落实精神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和项目指南,加强指导,统一规划,推进我市精神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管理,做好精神卫生均等化服务。
三、全面加强精防人员培训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组织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全员培训,编写社区精防康复医生专用培训教材,加强社区精神卫生人员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扩大心理卫生进社区示范社康中心覆盖
深化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加大示范社康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心理卫生进社区基本项目的开展。2011年全市新增5家以上示范社康中心,加强示范社康中心的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示范社康培育方案,建设各具特色的示范社康中心。优化社区精神病人及高风险人群发现、评估、访视和治疗等流程。创造条件启动“心理卫生进社区示范区”创建工作。
五、重点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及综合管治工作
继续推行精神疾病医院--社区防治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开展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分解任务,完成1000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评估和录入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和个案管理,降低肇事肇祸行为发生。
六.加强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
按照《加强大型企业劳务工心理卫生服务工作方案》,为企业劳务工提供心理卫生服务,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协助大型企业内部建立心理卫生服务网络,扩展内部心理援助资源,提高企业对员工提供心理服务的能力。各区至少在一家企业开展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工作,探索劳务工心理卫生服务工作模式。
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指导
加强对6所试点学校的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对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专题讲座(2场/所)、团体训练(2场/所)、个体/团体咨询与辅导服务(1次/季/所)。提高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八、开展产后抑郁社区干预项目
利用孕妇学校开展产后抑郁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选择2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产后抑郁社区干预,结合现有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孕产妇筛查、评估与干预,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有效降低产后抑郁的发生。
九、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卫生服务工作
联合残联,探索推广“家属资源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等精神病人康复模式。充分发挥心理卫生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非政府组织建立专业人才队伍,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积极参与我市的心理卫生工作。
十、加强学术交流,拓展精神卫生服务合作项目
加强学术交流,借鉴香港、澳洲、加拿大等地先进经验,在条件较成熟、基础工作较好的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试点,如积极主动式社区治疗个案管理(ACTT)、社区评估和治疗团队(CATT)项目。
十一、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