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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2
  2011年深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要点

  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的社区综合防治管理,有效防治慢性传染性疾病,预防为主,加大发现,规范治疗,开创市区慢病防治新思路。主要措施是扩大慢病试点推广健康管理干预模式,规范结核病归口管治,保障大运会疫情处置,制定梅毒性病防治十年规划。
  一、加强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模式,突出防治结合、专病专管的特点,将病人发现、登记、诊断、转诊、管理和行为干预等环节进行重组。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光明、坪山新区慢性病防治工作能力建设。
  二、论证出台市区慢病机构建设标准
  为规范总结慢病防治工作,本年度将出台市区两级慢病防治机构建设标准,四月前拿出初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六月前参考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论证,年底前正式印发。
  三、落实慢病防治网格化片区责任制
  探索慢病防治网格化片区责任制的运作,年初进行试点,出台网格化片区责任制方案(试行),逐级签订责任书,督导评估按照片区运行,年中总结试点情况,论证修订网格化片区责任制方案,在全市推广,年底按照新的整体评估标准进行考核。
  四、修订公共卫生整体评估标准慢病部分
  在总结运行两年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修订整体评估标准慢病部分,结合今年重要工作,出台新的整体评估标准。三月底前,拿出初稿,广泛征求市区各方意见,五月份之前修订印发,年底统一安排评估。
  五、加强慢病报病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继续开展深圳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与评估,本年度将加大项目监测数量,提高监测质量。加大医疗机构监测点报病能力培养,加强恶性肿瘤、脑卒中及伤害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动肿瘤ICD-O-3编码工作。
  六、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扩大健康管理试点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在全市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立健全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全市实施方案,完成示范点基线问卷调查,力争年底至少创建2个示范单位,2个示范餐厅(食堂),2个示范社区。
  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健康管理与慢病防治”项目,2011年新增至少一个区为试点,积极推动不同模式的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利用最新干预技术与手段逐步将管理人群从患者、高危人群扩大至亚健康人群和健康人群,逐步开展规范化的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慢非流调分析评估,发布调查结果。
  七、进一步探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管路径
  建立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及高危人群的发现、登记、转诊、随访管理及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管理率和工作质量。推广社区/医院一体化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开展营养监测及指导工作。加强口腔疾病防治网络建设,积极推动牙防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社区口腔卫生服务模式。
  八、无烟环境促进项目
  继续开展“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加强控烟工作网络建设和健康教育宣传,落实控烟活动计划,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学校、公共交通和办公场所100%无烟环境创建,并实施评估。做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准备工作。
  九、进一步规范规范结核病防治和归口管理工作
  修订深圳市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规范归口管理及诊疗工作。拓宽结核病免费诊治人群及项目,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避免贫困结核病人流失。加大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纳入力度,改进督导管理随访机制,减少流动人口结核病人流失;重点应对耐多药结核病、流动人口结核病及结核病和艾滋病双重感染的三大挑战。完成深圳市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的分析与评估;推广耐药结核快速诊断技术临床应用;做好大运会期间结核病防治工作。
  十、加强性病防治工作,继续控制麻风病低流行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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