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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公共卫生部分)、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2、加大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发热门诊的设置、传染病管理及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人员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监督检查,结合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二是以防控H1N1甲型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为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防控传染病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三是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的监督和水质抽检工作,重点对2010年抽检不合格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饮用水监督和水质监测,联合教育、国资委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各项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四是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教学卫生的监督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重视及进一步完善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学卫生有整体评估。
  四、全力做好大运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进一步完善大运会卫生监督保障相关方案和预案;统筹调配全市卫生监督员,将保障任务分解到各区各监督员;组织开展监督员和接待单位人员培训和保障工作演练,培训内容以大型活动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为重点,参加保障卫生监督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率达到100%。
  五、进一步加大对卫生监督宣传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管理层及重要环节人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预警通告、卫生监督专题报道的公布,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深圳卫生监督》杂志、《卫生监督风采》、《深圳卫生监督年鉴》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附件3
  深圳市2011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全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努力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不断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及处罚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组织实施《深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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