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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公共卫生部分)、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为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以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局面,为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处罚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要针对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模式,切实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要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重点和难点,采取积极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做好执法工作。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要严格规范执法,依法全面履行各项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六、完善服务质量评估,全面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对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质量评估的理解,淡化评估过程中横向机构间分值的比较,重在对区域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纵向内涵建设的深入。要以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为主线,不断完善机构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和技术服务水平,全面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提高辖区老百姓满意度。

  附件:1.深圳市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点
  2.深圳市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公共卫生部分)
  3.深圳市2011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深圳市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立法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化综合协调工作内涵,通过努力,要使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继续牵头组织各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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