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公共卫生部分)、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7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全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圳质量”为新标杆,打好发展、改革、管理三张牌,实施“提质增效”战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基层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水平,现将2011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公共卫生部分)、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全面履职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市政府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市民健康,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机构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卫生监督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强化依法全面履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病危害等突出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提质增效”理念,树立深圳质量新标杆
市政府2011年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圳未来的发展要以“深圳质量”为新标杆赢得新优势。“深圳质量”是市委、市政府在对深圳改革开放30年以来发展取得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后提出的新的发展标杆,是深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要努力借助树立“深圳质量”新标杆之机,为市民提供优质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服务,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要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四大体系”、“五大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总结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经验,提升深圳公共卫生质量品牌。
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抓好大运会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各区、各单位要把完成好大运会公共卫生保障工作作为2011年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要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把好源头、严控环节、落实监管、打击非法,保障食品质量。要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利用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动态监控饮用水卫生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要严格职业卫生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扎实防范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做好职业卫生信访维稳工作,要实时关注网络舆情,做好媒体应对工作,为成功举办大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