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设置东湖门诊部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1〕68号)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开设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东湖门诊部的请示》(深职防〔2010〕113号)收悉。鉴于你院由现址分期、分批迁到新院址的实际情况,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你院设置“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东湖门诊部”,你院的执业地址变更为:罗湖区桂园北路70号和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东湖门诊部的诊疗科目核定为: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针灸、推拿及康复医学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