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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四)财税政策。加大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和省级预算资金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列入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优先申报、优先实施和优先支持;各地设立并逐年增加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重大设备更新改造、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和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十五)金融政策。制定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项目目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石油化工、钢铁有色、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以及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担保、信贷、结算、理财、外汇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开展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
  (十六)人才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真正懂技术、善管理、有开拓精神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一批年富力强、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技术创新带头人才。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培养实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对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奖的主要研发人员(前2名),在评定职称时按同级别专业奖项使用,优先推荐评审上一级职称,技术工作总结可视同论文。
  (十七)环评政策。按“等容置换”原则,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大项目,对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适当放宽产业准入条件。在确保区域流域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改善前提下,对位于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经济示范区、生态工业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且有环境容量的鼓励类产业新上项目,适当降低门槛。实行环保报批限时办结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十八)土地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指标,建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保障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大项目用地需要,并优先办理立项预审、报批或核准手续。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其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工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允许分期缴纳或适当缩短土地出让年限。
  (十九)电力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扩大直购电试点范围。充分运用大用户直购、峰谷分时、阶梯式等电价管理模式,降低生产成本,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鼓励冶炼企业发展煤电冶一体化,对达到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电价支持。鼓励发、供、用电企业建立电价联动机制,用电价格实行随产品价格上下浮动,浮动区间及标准由发、供、用三方协商确定。
  五、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工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政府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委,由省工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各市州政府和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全力推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
  (二十一)实行目标管理。省政府分年度对各市州和重点企业下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目标任务,并纳入与各市州政府和省工信委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列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省工信委负责对14个市州政府和重点企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季度进行通报。
  (二十二)强化调度协调。建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协调会,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分类进行指导,及时搞好调度分析。领导小组每年7月和年底召开一次调度会,适时研究出台调控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各项工作。
  (二十三)抓好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市州、各部门和各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纳入工业强省考核范围,于次年一季度进行全面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实行重奖;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3:
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行动计划
(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为加快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是推进资源优势转化经济优势的必然要求。矿产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省是一个资源大省,矿产资源种类齐全,资源储量丰富,已查明储量矿种达到110种,其中10个矿种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首位,34个矿种居全国前五位,60个矿种居全国前十位。根据成矿地质条件,北山、祁连山、西秦岭及鄂尔多斯盆地等成矿带条件优越,蕴藏有丰富的煤炭、石油、铅锌、金等矿产资源,找矿潜力十分巨大。充分发挥这些资源优势,并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对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是实现工业跨越发展的现实选择。我省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省份,有色、冶金、石油、化工、建材等是我省工业的重要支柱产业。2009年,全省矿业及相关原材料加工总产值达到2671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0.8%;工业增加值超过770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67.9%,其中,矿业工业增加值达到241.85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21.3%,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6%。充分借鉴内蒙、新疆等省区加快发展经验,大规模开展资源整装勘查,高水平实施开发转化,可以为全省工业乃至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是落实国家大规模地质找矿计划的具体行动。《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建议》明确指出,“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形成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国土资源部提出:“要建立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三五八’找矿计划,确保地质找矿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地质勘查开发格局”。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快速实现找矿突破,切实增加资源储量,既是落实国家资源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推进我省工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的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项目建设为载体,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规模开发、快速转化、循环利用为目的,构建地质勘查新机制,加快资源整装勘查,加速资源开发转化,做大做强优势矿业产业,尽快实现资源产出倍增,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五)基本原则。
  一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结合矿产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整体推进资源勘查和开发转化。选择优势矿种和重点地区,加快资源勘查步伐,推进资源开发转化,努力实现重点突破。
  二是整装勘查,规模开发。在矿产远景调查基础上,合理划分勘查分区,按照“一个矿区设置一个开发主体、形成一条产业链”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整装勘查、规模开发、集聚发展。
  三是深度加工,循环利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完善产业配套,大力发展深加工企业和项目,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有效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降低贫化率,减少污染排放。
  四是市场运作,政府调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整体提高资源开发转化水平。
  (六)发展目标。通过今后5年努力,到2015年,全省矿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16.1%。
  基础地质:力争到2015年实现1∶25万区域地质调查22.7万平方千米,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7.8万平方千米,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36.3万平方千米,1∶5万矿产远景调查面积9.6万平方千米。
  矿产勘查:力争提交煤炭资源储量225亿吨、铁矿石7.2亿吨、铅锌420万吨、金608吨,分别达到“十一五”的2.4、254、7.6和4.6倍;力争提交钒40万吨、锰1040万吨、铜105万吨、镍40万吨、钨矿40万吨、钼40万吨、银2000吨、稀土8万吨、水泥灰岩7亿吨、硅石(石英岩、脉石英、石英砂)1200万吨、重晶石2400万吨,比“十一五”末有明显增加。
  开发转化:力争到“十二五”末,煤炭总产能超过1亿吨,新增产能6000万吨;金属采选生产能力达到3662万吨,新增产能1521万吨;非金属矿产生产能力达到6728万吨,新增2305万吨。
  三、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转化的主要任务
  (七)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矿产资源勘查。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准入规定,推进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建立地质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加快勘查进度,提高勘查程度。
  能源矿产方面,重点实施宁县中、西、东部,环县沙井子西部,灵台县南部,肃北县红沙梁东部、公婆泉、小独山-马莲井,张掖芦草台子,武威毛藏盆地及臭牛沟矿区,黑林子-红城子、靖远煤田外围吴家川等26个资源勘查项目。
  金属矿产方面,重点开展铁、铜、镍、铅锌、金、钨、钼、银、钒、锰、稀土等矿产勘查,在北山、祁连山、西秦岭成矿区带部署33个重点勘查项目,形成25处以上大型矿产勘查开发基地。
  非金属矿产方面,重点在肃南豁硌河、肃北县马鬃山、天祝县白塔山、榆中县丁家豁岘、漳县苟家寨、和政县罗家集和漳县马路里等区域,设置18个重点勘查项目,集中开展水泥灰岩、萤石、高纯硅石、钾镁、硅灰石等矿种勘查,扩大普通萤石、重晶石、红柱石矿产储量规模。
  (八)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搞好勘查开发衔接,加快开发转化速度,提高资源开发效率。按照矿业权分级审批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资源所在地市州政府与矿业权人签订矿产资源开发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确定资源开发时间和实施进度。划定矿区范围后,即可启动矿山建设,大型矿山必须在两年内完成采矿权登记,中型矿山必须在1年内完成采矿权登记。对取得采矿权两年以上,无故不进行矿山建设的,坚决无偿收回采矿权,重新进行配置;对无力建设矿山的,按原出让价款的50%支付补偿费用后,坚决收回采矿权,重新进行配置。在煤炭资源开发方面,依托华能集团、华亭煤业、靖煤集团、中水电集团、酒钢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确保尽快建成正宁县核桃峪、宁县新庄、环县马福川、刘园子、灵台邵寨等大型矿山;确保开工建设肃北吐鲁-红沙梁煤矿南井田、红沙岗煤矿南井田、山丹长山子煤矿、天祝臭牛沟、毛家川、灵台唐家河、独店、南川河、崇信赤城北、泾川高平、梁河,合水西,罗川1号、罗川2号等重点项目。在金属矿产方面,依托金川公司、酒钢集团、白银公司等省内外大企业特别是央企,加快实施文县阳山金矿,碌曲县拉尔玛金矿,西和县大桥金矿,肃北县七角井子铁矿、黑山铜镍矿、寒山-鹰咀山金矿,敦煌方山口钒矿以及肃南小柳沟钨钼矿等15个重点开发项目。加快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等重点资源开发步伐。在非金属矿产开发方面,重点组织实施肃南县豁硌河、天祝县白塔山、榆中县丁家豁岘、漳县苟家寨、成县牛斜山水泥用灰岩矿和漳县马路里红柱石矿等14个重点项目。
  (九)推进矿产资源转化。加快推进优势矿产资源转化,着力打造六大区域矿业经济区。
  嘉峪关-酒泉铁矿经济区:充分发挥区内资源配套程度高、产业相对聚集的优势,依托酒钢集团等优势企业,开发利用铁、钒、铬、镍、钴、稀土等资源,大力发展合金钢、特种钢等延伸产品深加工;依托瓜州、肃北已建寒山、鹰咀山金矿,推进柳园黄金、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利用伴生硫、重晶石、明矾石、芒硝、蛇纹岩等资源,建设无机化工基地,努力建成西北最大的钢铁产业基地。
  张掖钨(钼)矿业经济区:依托肃南县小柳沟丰富的钨钼铁矿、肃南县石居里铜矿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有色、黑色金属深加工项目,大力发展以钨合金、钼铁合金和特种钢为主的深加工,实现钨钼铁矿资源科学、高效、合理开发,努力建成中国西部最大的钨钼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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