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宝山区大场镇联乾居委会等5个居委会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的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宝山区大场镇联乾居委会等5个居委会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10〕50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0]87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大场镇联乾,月浦镇富浩河滨、时代家园、新月明月园、新月明星园居委会等5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标准,同意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
望你们深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宝山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