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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农民工“安全工程”
  率先在贵阳市实行建筑工地农民工信息采集、统计制度,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本企业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和免费发放“农民工信息卡”,进场作业人员应当持卡进场。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农民工夜校”工程,对进场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六、保障措施


  我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与国家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各级人民政府形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执行力是全面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间,为确保规划实施,应当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大实施力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0号),健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工作保目标、以目标保安全、以安全促转变、督促工作任务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强与综合监管和其他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力,避免监管缺位、越位和推诿。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守法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院校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实用人才。采取集中培训教育、观摩学习、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建设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轮岗、新进人员进行初任安全知识培训。积极支持、鼓励建筑行业企业和个人参与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教育和考试。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工作,新进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作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知识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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