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严格执行即将颁布的《贵州省关于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坚决进行问责。问责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报告。
三、阶段目标及方法步骤
按照《贵州省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要求,本次活动为期一年左右,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全面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建设年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厅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并在新闻媒体作出发展环境建设的承诺。成立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以“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环境建设年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努力方向。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1年1月至3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厅的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影响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影响重点工作推进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制约发展的体系机制问题;查找作风和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及案件线索。对存在的问题要边查边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三)落实整改阶段(2011年4至9月)。根据查找到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有步骤、有计划地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统筹解决作用、效能和重点任务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整改工作中,要将环境建设工作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围绕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各项工作,围绕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要进行“回头看”,看一看干部职工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是否得到增强;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对发现的案件线索是否及时查处或移交,涉案人员有没有受到恰当处理;是否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完善的意见。要认真梳理“回头看”情况,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工作。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固定下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2011年10月,根据省环境建设年办公室制定的考核评估标准,及时上报我厅环境建设年活动总结。同时,将厅机关各处室、附属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2011年目标考核,为建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厅环境建设工作的常态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