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0、进一步完善我厅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实现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政务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驻厅监察室参加。
  11、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中的征地、拆迁、产权交易等情况提出要求。动态公开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督促供水、供气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收费事项,提高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城市建设处、信息中心配合。
  (六)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2、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建成规范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网络数据收集平台和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开展建筑市场诚信记录、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供求、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重点,逐步完善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此项工作由建筑业管理处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13、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营造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信息共享平台。此项工作由建筑业管理处牵头,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勘察设计管理处、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14、重视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企业、群众的投诉举报;重视从新闻舆论中发现线索,从自查自纠中梳理线索,从正在查办的案件中挖掘线索。要切实保护好举报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扩大群众依法对损害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环境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举报电话:5360335 ;专职人员:周云友。
  15、要加强与建筑、房开、监理等企业的联系,对因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原因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6、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机关纪委要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要依纪从严惩处,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要公开曝光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增强案件查处的震慑力。
  (八)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