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建党组通〔2010〕6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中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中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要求,重点围绕“放权、让利、开绿灯、出政策”,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以城镇化战略为着力点,立足于我厅工作的实际,努力做到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高时效、无障碍、无差错”,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宽松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在全厅形成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发展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环境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制度改革
  1、进一步清理厅行政许可事项。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不适应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对可由市(州、地)及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事项一律下放。当前,下放和取消的事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