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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川委发〔201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就进一步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水利发展新要求

  (一)深化认识。水是事关发展、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战略资源。我省是水资源大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实施“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以来,全省水利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滞后,旱洪灾害频发且危害加重仍然是我省的基本省情水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更加突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推动科学发展和推进“两个加快”的高度,抢抓机遇,切实把水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全省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核心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抓紧建设一批既解决当前急需又关系长远发展的水利项目,着力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城乡水务改革与发展,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利用方式、水利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三个突破,建成水资源配置调控、水利防灾减灾、粮食安全、民生水利、水生态安全、水利科技支撑六大保障体系,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实现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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