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高校:西北师范大学。
(十二)制定普通高等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和管理成本中心,科学测算高等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研究确定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完善高等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和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普通高校财政经费分配透明度,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高等学校财政预算拨款体系,在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引入绩效管理,有效运用财政手段促进普通高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试点高校:省属本科院校。
(十三)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5个基础学科每年动态选拔特别优秀的学生,为其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努力构筑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试点高校:兰州大学。
(十四)改革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理顺校、院、所关系,逐步完善领导体制与监督机制,建立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高水平大学积累经验。
试点高校:兰州大学。
三、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甘肃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试点方案,统筹协调教育改革体制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改革试点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和学校要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改革措施,掌握改革动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于3月5日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鼓励专家学者参与指导。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甘肃省教育体制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专家团队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撑,保障教育改革、决策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好反映人民需求。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我省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对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评估,分阶段提出试点情况报告;帮助试点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为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