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建发〔2011〕12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管房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要点
根据《2011年北京市安全防汛工作要点》(京政汛〔2011〕4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应急预案》(京建应急〔2009〕387号),为做好201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提前主动的安全迎汛理念,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防汛排水能力建设,健全高效联动的应急机制,全面提高安全迎汛综合保障能力,为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防汛体系,监督落实各项防汛制度,消除安全迎汛隐患,提高应急抢险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工作重点
建设工程安全迎汛工作的重点是:轨道交通工程、基坑工程、各种沟槽工程等,特别是紧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及涉河在施工程。城镇房屋安全迎汛工作的重点是:城镇危旧房、城镇棚户区房屋、城镇城中村房屋、城镇泥石流区房屋、城镇采空区房屋、城镇校舍、托儿所和幼儿园等。
三、安全迎汛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迎汛责任制落实
1.依法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迎汛责任制。安全迎汛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的行政负责人为属地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安全迎汛的第一责任人,各集团、总公司及各管房单位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安全迎汛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