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实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0件、27项”实事之一,《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
省卫生厅、省旅游局 2011年2月17日)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基层社保组织建设,支持全省旅游产业发展,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结构,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困难,缓解就业压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目标,继续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涉农岗位工作;招录2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及旅游工作。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农村中小学任教、乡镇卫生院工作和到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社保及旅游一线工作;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省人社厅等部门下发的《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为准)。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