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4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甘肃省人民政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应对危机和抗风险能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强化值守应急工作
加强值守工作制度建设。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5号)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市州、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值守应急、信息编报、值班日志登记、紧急会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节庆、会议活动和敏感日期间等非常态下的值守应急工作机制。
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狠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报送考核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研判,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确保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制度。省政府应急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由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急办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重点加强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