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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4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发挥专家学者在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名单》予以印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专家库及专家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专家库和专家组的管理,规范专家决策咨询管理机制,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我省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家库和专家组是经省政府同意后组建的多专业、跨部门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其成员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推荐和评聘,专家库是专家组的后备人才库。

  第三条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专家库,并对专家组成员进行评聘、考核和管理。具体为:

  (一)记录专家相关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承办专家组成员聘任、发证、考核和换届工作;

  (三)安排专家执行任务和参加有关活动;

  (四)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向专家提供国内外有关资料和信息;

  (五)指导和协助专家组制定工作计划、编写论文集和相关报告;

  (六)及时将应急管理方面有关文件送达相关专家,对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进行研究、吸纳,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组织研究解决专家提出的应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

  (八)组织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

  (九)承办其他相关事宜。

  第四条 专家组设组长1名,按照专业区分,成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和综合管理5个专业组,各专业组设召集人1名。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专家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组织拟定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等。必要时,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可从专家库中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临时(紧急)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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