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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机制,落实责任。建立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实行纵横双线四级责任制,即省、市州、县市区政府与所属有关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要认真分解“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切实解决“两基”迎国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齐心协力做好各项迎国检工作。

  (三)坚持标准,求真务实。在推进“两基”迎国检工作中,要坚持标准,求真务实,确保各项数据和情况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以迎国检为契机,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目标、内容、要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我省“两基”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大胆曝光不良现象。

  (五)严格问责,靠实责任。建立迎国检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做好“两基”迎国检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迎国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主要职责分工

  附件: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主要职责分工

  一、省编办

  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时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的计划;协助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等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各类专项建设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全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督查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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