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对促进就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力争完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试点、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做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抓住国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000万套的有利时机,争取国家安排我省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加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继续做好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收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根据国务院《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10〕38号)和省政府《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甘政发〔2010〕93号),全力推动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着力抓好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灾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完成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目标和任务。抓紧开展成县特大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和交通基础设施。
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粮、油、肉、蛋等民生价格以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抓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价格应急工作。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把握好调价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进一步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和完善天然气价格、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严审核出台新的涉企、涉农收费项目。严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批,完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政策,探索商品房价格监管措施。通过环保收费改革,推动污水处理、垃圾回收等项目建设并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加强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服务收费监管。重点开展医药价格、高中择校收费、学前教育收费等民生价格检查。抓好化肥等农资价格、惠农收费政策等涉农价格检查。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加强舟曲灾区价格监管,确保恢复重建建材价格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