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
(甘政发[2011]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
2011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起步之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支持甘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继续着力强化发展基础,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突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为顺利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发改环资〔201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启动一批国家支持政策中已明确提出的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重点项目,发挥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深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改西部〔2009〕1500号)。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国家批复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兰西格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综合发展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