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2507号)精神,到2011年,全省建设72个标准化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1660个村卫生室,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加快县级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等辅助配套设施建设。2009-2010年,中央和省上已安排建设61个县级医院和490个村卫生室。
二、目标任务
2011年,改扩建11个县医院、新建1170个村卫生室。
三、实施范围
相关市州及县市区。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09亿元,资金由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
五、工作要求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9〕98号)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六、工作进度
3-4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下达建设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
4-5月,县级医院和村卫生室完成设计和招标工作。省卫生厅组织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州及县市区配套资金到位。
6-10月,全部项目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督导。
11-12月,由市州卫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对项目先行检查验收后,省政府组织对所有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七、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