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府在筹资环节中的主导作用,实行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
(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集体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合率。
(三)根据农民意愿和基本医疗需求,统筹规划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省卫生厅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由厅领导带队,进行督导和调研。
七、验收办法
2010年7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会同财政部驻甘专员办对农民参合率、财政补助到位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水平由15元提高到25元
一、项目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和《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精神,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水平由15元提高到25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