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6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6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是2011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27件实事内容之一。目前,《2011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省残联 二○一一年三月)
一、目标任务
完成6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二、危房改造对象及筛选办法
(一)危房改造对象
无房或长期居住在有安全隐患房屋且无能力建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二)筛选办法
1.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实施乡镇,乡镇政府确定实施村,村委会初选实施户。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逐级筛选推荐,并经三级张榜公示后(公示中要有省市残联和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逐级报上级政府备案。
三、建房标准及进度要求
(一)建房标准
参照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积以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对原有危房进行翻修或新建,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酌情减小修建面积。房屋建设式样可根据建房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
(二)进度要求
3月份省上向市州及县市区下达项目任务计划;4月份市州、县市区确定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乡镇、村及危改户,并上报实施方案及花名册(危房改造对象须注明二代残疾证号);5月份乡镇、村、危房改造户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始组织施工;8月份组织中期检查;10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11月上旬市州及县市区政府完成检查验收;11月下旬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