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杭州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函〔2011〕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市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纲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商标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完善商标注册、健全运用与保护、管理体系和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与保护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战略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的努力,到2020年,力争我市商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具体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5年):商标战略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商标战略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推动、引导、规范商标行业发展,力争各项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二是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商标战略宣传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商标品牌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三是商标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申报的扶持力度;四是商标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完善和强化部门间、地区间的商标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企业、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商标品牌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发展模式,使之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到2015年,全市商标注册总数达到10万件以上,其中服务商标注册达到2万件,农产品商标注册达到2.5万件,商标国际注册达到0.8万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突破5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到500件,杭州市著名商标达到1000件。
2.第二阶段(2015年-2020年): 根据区域、行业发展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综合平衡,全面实现各项商标战略目标。一是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二是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升,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三是商标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成果和商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是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