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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长春市“联保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崔杰市长任组长,隋忠诚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联保共建”活动的日常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闫文兼任,各部门确定1名处长为联络员。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落实职责任务

  “联保共建”活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主要任务:一是要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总体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二是要根据不同类型创建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市级创建活动评估标准。三是要抓好试点并组织推广,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

  (三)搞好宣传发动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开展“联保共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组织形式等进行专题、专栏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总结表彰奖励

  从2011年开始,将“联保共建”活动纳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市“联保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指导、考核评估、总结表彰,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给予命名挂牌。通过“以奖代补”、“以奖代投”和“以奖促治”的方式,对优秀创建单位予以鼓励。

  附件:
  长春市开展“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  杰  市长
  副组长:隋忠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王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  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吕  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树彬  市教育局局长
  王世田  市民政局局长
  胡延生  市财政局局长
  崔国光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东伟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杨凤祥  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韩志斌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管  锋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德祥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周凌成  市水利局局长
  杨泗祖  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刘亚群  市商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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