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规模,突出抓好企业生成。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企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园区、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孵化器建设。瞄准支柱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科技型、产业型、创业型孵化基地发展,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企业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营机制。增强孵化基地功能,提高企业入孵率和毕业率。
依托孵化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品检验、融资、信息、人才、事务代理、合资合作、市场开拓等全方位服务;开展创业咨询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创业咨询服务平台,设立创业咨询服务热线;围绕创业者需求,开展 “订单式”培训,提高创业者技能和管理能力。继续实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推进实施 “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万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培训专项补贴,补贴标准由次平均1000元提高到1500元。
(二)加强产业链接,打造与大企业匹配的产业链条。
加强大、中、小企业间产业协作配套,成立行业配套协作中心,组织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项目对接,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套,建立长效稳定的配套机制。加快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交通装备、钢铁、建材等配套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石化、生物化工及特色资源等深加工中小企业成长。发挥建筑业对城市化进程的支撑作用、促进社会就业的保障作用和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实施产业链培育计划,打造汽车、食品、石化、建筑、轨道客车等50个产业链。紧紧围绕大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本地配套率和精深加工率。在继续支持中小企业进入传统服务业领域的同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工业设计等新兴生产性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能力。促进建筑业企业发挥区域性集群、资源和专有技术优势,推进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和综合化发展。扶持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延伸产业链,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技术和施工工艺,扩展经营范围。选择产业集群度高且中小企业密集区域,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区试点。实施50个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依托产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促进生产服务要素有效集聚,大力扶持集群内为主导产业服务的科技研发、标准检验、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财政每年要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适当支持,逐步完善功能,发挥服务效能。加大品牌推介和培育力度,鼓励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集体品牌和区域品牌,扩大集群知名度,使集群内企业同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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