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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的通知


  4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3年培训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小老板和创业者6万名。80%的中小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千户成长型企业产品研发、内部管理、资金融通和市场开拓能力有较大提高。百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提高到新的水平。

  5社会贡献不断加大。到2013年,民营经济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1%,提高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省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77%,提高7个百分点。

  到2015年,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翻一番,达到2.8万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民营经济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从业人员占全省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一)创业孵化工程。

  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装备、冶金、建筑、建材、医药、轻纺、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等产业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平台健全、产业培育功能较强的创业孵化基地。推进孵化基地由 “大而全、小而全”向专业化、产业化方向转变,着力发展科技型、产业型、智力型、创业型孵化基地。到2013年,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20个,孵化总规模达到6000户,平均入孵率60%以上。市 (州)、县 (市)也要结合实际,突出资源和产业特色,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二)企业素质提升工程。

  促进企业规模升级,省里重点培育100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成长型企业,为成长为大企业打下基础;各市 (州)重点扶持超两千万元企业成长为亿元企业,培育成为区域龙头企业;县 (市)重点培育规模以下企业逐步成长为规模企业,使其成长为有特色的小巨人企业。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全省每年挖掘和申报地理标志保护品种3-4个,3年总数力争达到40个;每年培育80-90个吉林省名牌产品,3年总数力争达到260个。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引导中小企业走 “专、精、特、新、群”之路,由粗放型、资源型向集约型、产业型转变,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三)产业集群工程。

  依托各类园区,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形成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互支撑、互为市场、联动发展的集聚效应。加强中小企业为一汽、轨道客车等大企业的协作配套。到2013年,形成300户具有国内一流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进行精深产品加工。利用我省丰富的化工原料、生化原料、农业原料等优势,谋划和实施一批精深加工项目,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融合度,尽快促成支柱、优势、特色产业之间协同发展、高度融合的局面,到2013年,形成300户具有较强深加工能力的中小企业。促进特色资源转化提升,扶持依托我省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的建筑专业承包企业发展。让更多中小企业进入玉米及秸杆、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大豆、稻米、蔬菜、乳制品、医药、木材、人参、矿泉水、林蛙、鹿茸等加工业,加强镍、钼、镁等有色金属和火山渣、硅藻土、硅灰石的资源开发利用和后续加工,加大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13年,形成300户具有较强特色资源转化提升能力的中小企业。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千户成长型企业技术需求为重点,推动产学研深度结合。实施100项产学研结合示范项目。推动产业转移承接,抓住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国际500强企业和国内500强企业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转移,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移的机遇,依托我省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发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对外承接汽车、石化、食品、冶金、建筑、建材、医药等产业。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构筑以长吉图经济核心区 (含四平、辽源两市)、西部能源区 (白城、松原两市)和东部矿产资源区 (通化、白山两市)的建筑业区域发展格局,为城市化进程提供支撑,实现集群化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一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到2013年,全省民营科技企业达到6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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