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暨工作室授牌仪式的通知
(粤教继办函〔2010〕2号)
各地级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探讨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培养模式,指导制定培养方案,做好首批校长工作室培养准备工作。定于2010年3月29日举办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研修班暨授牌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首批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单见我厅粤教继函〔2010〕2号)。
(二)首批工作室所在市、县(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1名。
二、研修内容
(一)解读《广东省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工作指引》等文件。
(二)指导主持人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
(三)邀请北京、上海等地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介绍经验。
(四)举行首批校长工作室授牌仪式。
三、研修时间
3月29-30日,共两天。
四、研修经费
参加研修人员的培训费在省项目经费中支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