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填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填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0〕28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直属中小学校:
  为准确分析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情况,进一步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教育部将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现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调查表填报范围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按学校隶属关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即县(市、区)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市直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汇总下辖各县(市、区)数据;省直属中小学校由各学校自行填报。
  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市直学校调查表并收齐下辖各县(市、区)调查表后,省直属中小学校自行填报完成后,务必于2010年3月3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龙海山,电话/传真:020-37627294,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onghaishan@163.com。
  三、本通知及调查表可在我厅网站(www.gdhed.edu.cn)“热点关注-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栏目下载。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填报日期: 2010年 月 日

  一、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共    所,其中:小学    所,初中   所,其它纳入实施范围的学校  所。
  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的教职工   人,其中:校长
   人,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人,教师    人。

  二、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元/年)
 

现水平

比实施绩效工资前增长

纳入实施范围的教职工平均

  

其中:校长平均

  

管理人员平均

  

教师平均

  

农村教师补贴平均

  

班主任津贴平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