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工作任务。
(1)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县(市、区)、乡(镇)幼儿园建设任务。建成35所县(市、区)城标准化幼儿园,其中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各建设4所,商洛2所,铜川1所。建成304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西安市20所,宝鸡市28所,咸阳市30所,铜川市7所,渭南市46所,延安市31所,榆林市34所,汉中市41所,安康市37所,商洛市29所,杨凌示范区1所。
(2)继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办好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4)在编制定员以内,继续组织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省级完成800名教师、200名园长、50-100名培训管理者的培训任务;市、县(市、区)完成4200名教师、4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根据需要调整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5)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
(6)进一步规范管理。继续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安全隐患。继续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升和督促整改的方式,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全省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广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范围覆盖全省50%的幼儿园。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展示帮扶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纳入到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中。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建设、土地、规划、公安和物价等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