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及政策。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推动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每个县(市、区)城至少建成一所标准化幼儿园,建成1000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市、区)、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市、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完成1.5万名教师和180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全省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二)年度任务。
12011年工作任务。
(1)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35所县(市、区)城标准化幼儿园,其中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各建设4所,商洛2所,铜川1所。建成406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西安市31所,宝鸡市34所,咸阳市41所,铜川市8所,渭南市60所,延安市41所,榆林市45所,汉中市56所,安康市49所,商洛市40所,杨凌示范区1所。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
(2)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40%。全省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
(3)全面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省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省级根据适龄幼儿人数、毛入园率及各地学前一年免费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市、县(市、区)应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资金。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根据编制定员和工作需要,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县(区)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对5000名教师、600名园长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800名教师、200名园长,市、县(市、区)级培训4200名教师、400名园长。省上举办50-100人的培训管理者培训班。拓宽幼儿教师培养渠道,扩大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为普及学前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