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职称要求。课程负责人和课程主讲教师应为同一人,本科高校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有关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的条件。
3.参评的课程必须以光碟形式提供主讲教师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 学校落实配套建设经费的相关文件。
(三)申报步骤、评审标准与组织工作
1.申报程序。主要包括五个环节: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并向我厅推荐;现场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查申报材料,听取课程负责人作课程建设情况陈述、时间为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为5分钟;公示评选结果;批准并公布优质课程名单。
2.评审标准。优质课程的评选按照《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评审。
3.评审组织工作。由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负责。各申报学校可登录我厅网站首页(网址: http://www.gdhed.edu.cn),点击“通知公告”下载有关附件(含申报表格)。
三、其它事项
1. 所有填报材料均采用A4规格纸张。申报表格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经学校批准后由课程负责人将申报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gdgxszk@163.com, 同时以纸质形式一式5份连同教学录像光碟1份,于6月20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2. 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凡是不能出具学校落实配套建设经费相关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优质课程申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20-37627462,37629037。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申报表(略)
2.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质建设课程
评审指标体系
一、优质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说明
二、优质课程评审指标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年五月
一、优质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说明
1.优质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示范性课程。优质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针对性强,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