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支队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拟订的《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
(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1年2月)
为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有效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实际,特制订2011年度城市消防实施计划。
一、公安消防站建设
(一)推进连云港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和消防指挥中心建设。7月份完成执勤楼进驻,年底前灭火救援应急中心I期工程全面竣工。
(二)6月份完成灌南消防大队营房改造任务,8月份完成东海消防指挥中心搬迁工作,9月份完成海昌路消防站营房建设并投入使用,10月份完成赣榆消防指挥中心进驻,年底前完成市开发区大浦化工园区消防站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年内启动建设灭火救援应急中心II期工程、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消防站,完成新浦开发区消防站和灌南新港大道消防站建设立项和规划设计任务。
二、城市消防水源建设
(一)加快新建城区、市开发区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完成大浦工业园区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在海宁路新建市政消火栓8只。
(二)增补维修老城区消火栓。对改造后的中华路、海棠路、中山路增设市政消火栓20只。
三、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一)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东海、灌云、灌南县分别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连云区力争配备1辆举高消防车和1辆与之配套的大功率水罐车。
(二)加强消防常规车辆建设,逐步淘汰、更新到期执勤车辆。
(三)依托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成支队级战勤保障大队。
四、消防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