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粤价〔201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并将审验情况于每年6月10日前抄送我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