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和分
(一)加大生产环节的综合整治力度。
1.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检查监督,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印刷复制窝点。 (责任部门:新闻出版、工商、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2.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督查,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标识行为。(责任部门:质监、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3.强化从农资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冬季瓜菜、热带作物及粮食主产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书及“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工商、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二)认真抓好市场流通环节的治理。
1.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责任部门:工商、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2.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责任部门:新闻出版及其他相关部门)
3.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知识产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4.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责任部门:商务、工商等部门)
5.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价格主管部门)
6.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
7.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计算机销售商违法安装非正版操作系统行为;积极为全省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版权)、商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