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2010〕1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我省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梁(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倪 健(省政府副秘书长)
叶章和(省商务厅厅长)
杨天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成 员:常辅棠(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德标(省物价局副局长)
王 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李 洪(省公安厅副厅长)
任笑竹(省监察厅副厅长)
孙书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苗爱国(省财政厅巡视员)
周燕华(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照耀(省商务厅副厅长)
柳松华(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
韩英伟(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贤忠(省国资委副主任)
许立鸣(海口海关副关长)
陈如通(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夏文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贝景波(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刘艳玲(省林业局副局长)
毛阅明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董 君 (省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王丽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明宇(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马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市县、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